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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3日中国足协裁判委第四期评议工作 中超2判例含VAR介入错误
2024年11月26日 09:53足球新闻
评审委员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,邀请中国足协纪检部门和权威媒体代表出席会议。采用集体讨论和评审组成员个人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,评审结论如下:案例一:中超联赛第7轮,成都成都VS深圳新鹏城,比赛第53分钟,深圳新鹏城20号球员在本方禁区内挡出对方射门的同时,用手臂触球。裁判当场没有吹罚犯规。 VAR介入
评审委员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,邀请中国足协纪检部门和权威媒体代表出席会议。采用集体讨论和评审组成员个人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,评审结论如下:
案例一:中超联赛第7轮,成都成都VS深圳新鹏城中超裁判赵亮,比赛第53分钟,深圳新鹏城20号球员在本方禁区内挡出对方射门的同时,用手臂触球。裁判当场没有吹罚犯规。 VAR介入后,主裁判审阅情况,改判深圳新鹏城20号球员手球犯规,判罚点球并出示黄牌。对于本案,审查组成员一致认为,深圳新鹏城20号球员用肘部触球,转身外展身体,手臂触球时扩大身体面积,不属于正常情况。位置。经过VAR介入后中超裁判赵亮,现场裁判最终做出了改变手球犯规并判罚点球的正确决定。被犯规球员通过手球犯规阻挡了对方射向球门的射门。守门员有机会扑出球。裁判出示黄牌的决定对于阻止对手有希望的进攻来说是正确的。
案例二:中超联赛第7轮,北京国安VS青岛西海岸,比赛第53分钟,青岛西海岸33号球员在抢球时与北京国安西海岸11号球员相撞。裁判当场判青岛西海岸队33号犯规,并出示红牌。判罚点球,VAR介入球刊直播吧,主裁判现场复查后维持红牌决定。对于本案,审查组一致认为,青岛西海岸队33号球员的脚部接触对方球员腿部时中超裁判赵亮,并未造成严重的踩踏、踢伤,而是其膝盖与对方球员的接触严重危及对方球员安全,属于犯规行为。整体速度和强度达到了比赛中无法接受的过度程度。这次犯规应该属于严重犯规,现场裁判维持红牌并罚下比赛的决定是正确的。视频助理裁判与主裁沟通时,判罚尺度和审查分析重点存在偏差,出现干预失误。